近日,歐洲議會(EP)批準了一份報告,對歐盟委員會對臨終工具(ELV)的擬議法規進行了一些修改。該法規著重于建立對車輛設計和處置的循環經濟要求,目的是增加在汽車制造中使用再生材料。
EP的報告草案包含對歐盟委員會最初立法填的擬議修正案,預計將在本月下旬進行討論。報告草案概述了提案的關鍵方面的變化,包括規定的范圍,定義壽命終止車輛的標準以及可回收塑料內容的配額。
ELV指令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增加車輛中使用的再生塑料的比例。但是,EP提出了對委員會最初目標的調整,指出配額必須“合理且現實”,以確保對汽車行業的可行性。作為回應,該報告將新車中所需的再生塑料比例從委員會最初提出的25%降低到20%。
另一個重大的變化涉及閉環循環要求。最初,該委員會的提議規定,車輛中至少有25%的回收塑料含量應專門來自從報廢車輛回收的塑料。EP的報告將該目標降低到15%,使制造商更容易遵守該法規,同時仍在促進再生材料的使用。
擴展再生塑料來源
修訂后的內容還擴展了可以從中獲得再生塑料的來源。為了滿足20%的配額,制造商現在可以使用衍生自消費前和消費后廢塑料的再生塑料,并明確包含生物基塑料。塑料在實現法規中概述的可持續性目標方面提供了額外的靈活性。
此外,修正內容還提出,只有熱塑性塑料和聚氨酯泡沫塑料應被視為塑料。原因是熱固性塑料是一種不易回收的材料,將其納入再生塑料目標將為工業帶來不必要的成本。該修正案確保只有可回收塑料才計入目標,同時允許根據回收方法的未來進展靈活調整法規。
有關化學回收
為了確保對回收內容的適當實施和監視,EP要求歐盟委員會在法規生效后12個月內制定再生含量的計算和驗證的標準方法,確保行業透明度和一致性。
該方法將通過授權法引入,必須考慮到包括化學回收在內的最佳可用回收技術。該報告還強調了數字產品護照在改善汽車制造中回收塑料的可追溯性和驗證方面的潛在作用。
此外,EP建議通過影響評估重新評估新塑料回收目標的可行性。將根據技術進步,再生塑料的可用性以及再生材料的質量等因素來評估配額的實用性。
通過完善擬議的ELV法規,歐洲議會旨在平衡可持續性的野心與行業能力。修訂的目標確保汽車制造商可以將更多的再生塑料整合到車輛生產中,同時保持高質量的標準并確保可用的可用回收技術。這些調整反映了一種更務實的方法來實現汽車行業的循環經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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