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和性能
二分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474-83《煤樣的制備方法》中的規定設計的一種新型二分器,是縮分制樣工作的工具。
二分器由分樣槽、分樣斗、接樣器、架子和簸箕組成,適用于煤、礦樣或其他不均勻粒狀物料的縮分取樣分析,每組二分器分四種不同規格,分別使用于不同粒度的樣品縮分。
此二分器結構合理,使用方便,具有多點縮分性能,有較強的代表性,可以大大提高制樣的效率和質量。
二.規格
規格 | 格槽個數 | 格槽寬度(mm) | 縮分粒度(mm) |
1 | 16 | 32.5 | <13 |
2 | 18 | 15 | <6 |
3 | 24 | 7.5 | <3 |
4 | 32 | 5 | <1 |
三.操作
根據樣品的粒度選擇使用對應的二分器。
用 簸箕將樣品倒入二分器時,簸箕頂形成傾斜角,再沿分樣斗的長度方向往復移動,使樣品形成更多的縮分點,把盛有樣品的簸箕從分樣斗的一端移到另一端,就有與 二分器格槽數量相同的縮分點,如再把簸箕移到原來的一端則縮分點增加一倍,如此往復兩次,就可獲得四倍于格槽數量的縮分點,因此二分器是很均勻的,比人工 堆摻四分法及其他的人工縮分方法更準確。
有的樣品由于破碎過篩形成的質量不均勻,初次縮分后,將二分器的兩邊樣品合并起來重復再縮分一次,或者在縮分前稍加攪拌,以便得到縮分準確的效果,但在一般情況下,不必重復和攪拌。
要控制加樣速度,不宜過量,以免堵塞。
一次縮分后的樣品,仍多于要求時,可進行多次縮分,每次保留的樣品,交叉地從兩個接樣器中取出。
縮分完畢后,須將二分器的支架加于振動,以免存留樣品。
每次用完后,應擦拭干凈,保持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