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督促推動煤礦企業和地方監管部門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消除監管盲區漏洞,為黨的百年華誕創造良好安全生產環境,國家礦山近日下發緊急通知,化驗室破碎機,從北京、重慶、河北、安徽、遼寧、吉林、江蘇、江西等8個省級煤礦(以下簡稱“省局”)調派百名人員,赴山西、黑龍江、河南、貴州、云南、陜西、內蒙古、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9個重點產煤地區和近期煤礦事故多發地區,開展煤礦安全異地聯合監察。同時,要求被檢地區以外的16個省局,也要下沉一線開展監察。
通知要求,要聚焦《國家關于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落實情況,特別是“七一”前,必須按要求落實聯系包保、分片聯系、駐礦盯守、安全巡查等責任,明確具體工作措施,將高風險煤礦納入重點監管監察范圍。
通知強調,要強化風險意識,發揚兜底精神,盯緊看牢瓦斯、水、火、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措施落實情況,對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不落實、煤層未消除突出危險的,隱蔽致災因素不清、水文地質條件不明的,一律不允許組織生產建設;對密閉啟封、石門揭煤、巷道貫通、工作面安裝和回撤、采掘作業過地質構造帶、動火等高風險作業,必須“嚴上加嚴”,對標對表檢查技術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不符合規定的堅決停止作業。
通知指出,要發揚斗爭精神,敢于動真碰硬,結合近期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以查處趕進度搶產量、超能力度、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組織生產建設等為重點,將“打非治違”、“六嚴禁三嚴格”措施落實情況等納入全過程,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發現的典型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敢于亮劍,要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法律,堅決依法查處、嚴厲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