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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綿城市建設與土工合成材料
閱讀:894 發布時間:2017-8-10 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統籌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統性,協調給水、排水等水循環利用各環節,并考慮其復雜性和*性。為滿足以上要求,在滲透塘、滲井、滲管渠海綿城市開發設施中,主要應用的土工合成材料有土工膜和土工布等防滲、反濾和排水材料。
滲透塘
匯水面積大于 1公頃、地勢較低的低洼地帶等具有一定空間條件的區域,宜采用滲透塘。滲透塘應設置有前置塘、溢流設施等預處理設施。前置塘進水處應設置消能石、碎石等措施減緩水流沖刷。當水流較快時,消能石宜選用較大的石塊,并深埋淺露。前置塘與主塘之間的溢流處宜鋪設置碎石、卵石等保護層,防止水流沖刷破壞溢流堰。碎石、卵石的粒徑宜為4.75mm~9.50mm,含泥量不宜大于 1.5%,泥塊含量不宜大于0.5%。滲透塘邊坡坡度一般不大于 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小于0.6m,滲透塘排空時間不應大于24h。滲透塘底部構造應采用透水良好的材料。可采用200mm~300mm的種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mm~500mm 的過濾介質層。透水土工布性能指標應符合規范規定。滲透塘中宜種植草本植物,植物應選擇耐旱、耐勞的品種。放空管、排空管等管材在不承壓條件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壓埋地排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20221的規定,在承壓條件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0002.1 的規定。當滲透塘用于徑流污染嚴重、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zui高地下水位或巖石層小于 1m 及距離建筑物水平距離基礎小于 3m的區域時,應采取鋪設土工膜等防滲措施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滲井
建筑與小區內建筑、道路及停車場的周邊綠地區域,在土壤滲透條件較好的情況下宜設置滲井。滲井的水源應通過植草溝、植被緩沖帶等設施對雨水進行預處理,且出水管的內底高程應高于進水管管內頂高程,但不應高于上游相鄰井的出水管管內底高程。集水滲井宜采用 PE(聚乙烯)材質成品集水滲透檢查井,井壁及井底均開孔,具有滲透功能,開孔率宜大于 15%,井口公稱直徑宜為600mm ~ 800mm,井深宜為小于等于1m~1.4m。滲井宜與滲管配套使用,集水滲井的井坑和輻射滲井的井底應用粗砂填充,滲井的井體周邊應用礫石填充,礫石的含泥量宜小于 1%,粒徑范圍宜為16mm ~ 64mm。滲井的礫石層應外包透水土工布,透水土工布性能指標應符合規范規定。
滲管或滲渠
建筑與小區及公共綠地內轉輸流量較小、且土壤滲透情況良好的區域,可采用滲管或滲渠,地下水位較高、徑流污染嚴重及易出現結構塌陷等區域不宜采用滲管或滲渠。滲管或滲渠應設置植草溝、沉淀池等預處理設施。滲管或滲渠四周應填充礫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礫石層外包透水土工布。滲管宜與滲井配合使用,滲透管溝宜采用穿孔塑料管、無砂混凝土管等透水材料,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管材在不承壓條件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壓埋地排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20221 的規定,在承壓條件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0002.1 的規定;2 滲透管的管徑不宜小于150mm,塑料管的開孔率不宜小于15%,無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不宜小于 20%;3 檢查井之間的管道敷設坡度宜采用1%~2%。滲渠宜采用成品 PE 滲透式排水溝,開孔率不宜低于 15%,深度和寬度宜為300mm~500mm。滲管或滲渠周邊宜填充空隙率為35%~45%的礫石或其他多孔材料,并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單位面積質量不小于200g/m 2的透水土工布與壓實度 92%左右的回填土隔離。透水土工布性能指標應符合標準規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