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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章
色差的定義與表示方法
點擊次數:857 發布時間:2015-11-11
之前我們知道色差儀的使用時為了檢測物體的顏色色差,那么什么色差,色差怎么定義,又是如何表示的。色差是指物體和比較對象之間的顏色差異,一般是指非發光體在排除照明條件、環境、觀察距離等差異之后,與標準對象之間的顏色差異,色別、明度與彩度的差異。這些是肉眼無法觀察出來的,所以使用色差儀測量。
因為色差儀使用的原因照明委員會根據三色刺激法標準顏色坐標(CIElab)將抽象的顏色數據化,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色差值。協議規定了色相、飽和度、明度等數據對應值,色差值的單位被定義為NBS(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Unit)。一個NBS單位的表示目光能辨別的微小顏色差異。
光和色區別:
光學上給光的定義是在人視覺系統上引起明亮的顏色感覺的電磁輻射。我們之所以可以看見各種物體并可以分別其不同顏色,都是因為有光的存在。一般光學定義中通常把物體分為發光體和非發光體,色差儀所測量物質色差是非發光體的顏色,其顏色只有在光源照射條件下才能顯示出來。所以說顏色是被眼睛接收到的色刺激經大腦翻譯所產生的結果。
色差儀對非發光體顏色由下面幾個因素組成﹔
1.光源照射在非發光體上光線特性;
2.物質本身吸收、反射特性;
3.色差儀內部接收特性。
上述三個因素中的任意一個發生變化,都會改變人的顏色測量結果。所以通常所說物體的顏色,是光的顏色作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