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期,全球稅務咨詢公司 WTS Global 發布了一份報告,概述了歐洲“塑料稅”2023 年至 2024 年之間的最新動態。
【塑料機械網 塑料時訊】近期,全球稅務咨詢公司 WTS Global 發布了一份報告,概述了歐洲“塑料稅”2023 年至 2024 年之間的最新動態。該報告旨在為企業提供指導,協助企業應對在塑料產品的制造、進口、分銷及使用過程中遇到的稅務挑戰。同時也可以更深入地思考如何讓塑料價值鏈變得更加循環。
歐洲“塑料稅”背景
2021 年 1 月 1 日,歐盟開始根據每個歐盟成員國產生的未回收塑料包裝廢棄物數量征收稅款。這項“塑料稅”旨在減少未回收廢塑料的激增,同時在 COVID-19 支出增加的背景下為 2021-2027 年歐盟預算提供資金。
每個成員國都必須繳納稅款,稅款金額為每公斤 0.80 歐元的稅率乘以未回收塑料包裝廢棄物的重量。雖然一些成員國目前正從其國家預算中支付稅款,但一些成員國已經對塑料產品征收(或正在考慮征收)新的稅款、關稅、收費、費用或捐款,或者已經擴大(或正在考慮擴大)對塑料產品征稅的現有計劃。此外,一些非歐盟的歐洲國家也開始針對塑料產品的使用,以減少塑料垃圾并轉向循環經濟模式。
據估計,這種“塑料稅”每年將為歐盟貢獻約 70 億歐元的額外收入。法國僅在 2021 年就上繳了 12 億歐元。
歐洲塑料稅征收的不同方法
在實施塑料稅的成員國中,稅收設計差異很大。有些國家專注于包裝(即塑料和非塑料包裝),有些國家僅針對一次性或不可重復使用的塑料。一些成員國對國內和國外來源的塑料產品征稅,一些成員國則依靠消費稅機制專門針對國外來源的塑料產品。免稅產品清單也因成員國而異。
至關重要的是,稅率因成員國而異,有些成員國選擇完全不征稅。
盡管征收歐盟范圍內的消費稅很有吸引力,但考慮到歐盟法律規定的稅收問題的一致原則,實施這一舉措并非易事。成員國必須就統一的征稅對象、應稅事件和(最低)稅率達成一致。
由于各成員國的塑料廢物量和回收率差別很大,在達成歐盟范圍內的協議之前,預計需要經過漫長的談判和妥協過程。此外,成員國還必須一致同意對塑料稅指令進行調整。塑料稅指令修訂過程中的艱難而漫長的談判表明,實施如此雄心勃勃的計劃面臨諸多挑戰,特別是因為各方對于是否對塑料產品征稅缺乏共識。
各國政策不同
在已采用或正在采用塑料稅的國家中,各國的政策規定各不相同,且變化迅速。
例如,在英國如果塑料包裝中再生塑料含量低于 30%,則該稅要求在英國生產或進口的塑料包裝生產商每噸支付 200 英鎊;西班牙對不可重復使用的塑料產品征收每公斤 0.45 歐元的稅,并對垃圾焚燒和填埋處理征收額外稅。
而德國和意大利都一再推遲征收塑料稅。
WTS 總監 Bertil Kapff 表示,在德國,最初計劃于 2025 年實施的國家塑料稅被推遲實施,原因是數據收集方面的挑戰和過度官僚主義的風險。德國政府在最終確定可行的稅收模式方面面臨困難,導致考慮將其引入時間推遲到 2026 年。
在意大利,雖然推遲的具體原因沒有詳細說明,但可以推斷類似的挑戰,例如需要更多時間來制定高效且官僚主義較少的解決方案,可能影響了實施時間, 推遲到 2026 年 7 月 1 日。此外,利益相關者的反饋和評估經濟影響的需要,是造成延遲的原因之一,因為政府必須確保征收塑料稅不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副作用,例如增加中小企業的負擔或削弱國家工業的競爭力。
對于違反“塑料稅”情況,在德國,企業如果延遲繳納應付稅款超過三天,將在最低限度之上征收1%的滯納金;故意或疏忽違反注冊或報告義務屬于行政違法行為,最高可處以100,000歐元的罰款。意大利對于未繳納塑料稅則處以高額罰款,罰款金額為未繳稅款的2至5倍,至少為250歐元。逾期支付也會受到罰款,并需繳納所欠稅款25%的管理費,至少15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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