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隨著全球塑料污染治理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的發展趨勢, 再生塑料產業在我國獲得了迅速發展。
【塑料機械網 塑料時訊】隨著全球塑料污染治理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的發展趨勢, 再生塑料產業在我國獲得了迅速發展。然而,在這一新興產業繁榮的背后,隱藏著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至今仍缺少一套全國統一的安全使用和環保方面的限用物質種類及其限量標準。
確保環境及消費者安全
消費者對再生塑料的接受度越來越高,但是安全性仍然是消費者的主要顧慮之一。再生塑料可能含有潛在的有害化學物質,如添加劑、殘留的清潔劑、污染物等。在沒有明確標準的情況下,一些有害物質可能會殘留在再生塑料中或者使用中析出,進而通過各種途徑對環境和消費者構成潛在的威脅。
因此,起草國家標準《塑料 再生塑料限用物質限量要求》(計劃號:20241699-T-606)對于確保再生塑料的安全性和環保性至關重要。
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
很多國家及國際組織正積極推動提高再生塑料在塑料產品中的應用比例。結束塑料污染國際公約即將達成,該公約將特別強調促進和規范再生塑料的使用。作為全球主要的再生塑料生產國,我國將迎來更多的機會向國際市場輸出產品。
然而,在過去五年中,歐盟和美國等地區對中國消費品的召回通報中,約有65%是由于化學危害問題。深入分析發現,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國缺乏針對化學品安全風險的相關標準。為了加速中國產品走出去的戰略,提高我國塑料產品質量,迫切需要制定與我國當前產業和行業狀況相適應的再生塑料限用物質限量標準。
為實現“閉環”循環創造條件
在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化背景下,塑料“閉環”循環的概念得到了廣泛的推廣。
作為關鍵環節,再生塑料的生產需要保證原材料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循環流通而不會帶來新的污染負擔。為此,設定并執行針對再生料中有害物質含量的標準顯得尤為迫切。
標準化工作亟需開展
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制定一項全面細致的《塑料 再生塑料限用物質限量要求》國家標準化政策都迫在眉睫。該標準將為再生塑料提供限用物質技術要求,規范再生塑料在民用及商用領域的應用,為再生塑料的綠色循環發展提供保障,為環境和人體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證。
該標準第一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大港海關,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青島大港口岸設立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隸屬海關。
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CPRRA)作為相關標準編制組織方,受TC15/WG2委托,正在征集標準工作組成員、參編單位、測試單位,以及樣品;對有關標準制定的任何建議或意見均可反饋收集,提供給標準起草人:
林西:13071163923
王旺:189013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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