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4年4月24日,歐盟提交了G/TBT/N/EU/1058號通報,計劃修訂《車輛設計循環要求和報廢車輛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
【塑料機械網 塑料時訊】2023年7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關于《車輛設計循環要求和報廢車輛管理條例》提案(ELV提案),無疑將車用再生塑料話題推上了風口浪尖。
同時,擬于2024年底簽署的結束塑料污染公約,再生塑料百分比含量是其核心條款,即將納入全球性國際法規,再生塑料在汽車上的應用緊迫性日益強烈。
歐盟新提案進程
2024年4月24日,歐盟提交了G/TBT/N/EU/1058號通報,計劃修訂《車輛設計循環要求和報廢車輛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擬議法規規定了與車輛設計和生產相關的循環性要求,包括可再用性、可回收性和可恢復性以及使用回收內容,這些要求將在車輛型式認證時進行驗證,同時規定了車輛部件、組件和材料的信息和標簽要求。此外,法規還規定了擴大生產者責任、報廢車輛的收集和處理以及從歐盟向第三國出口二手車輛的要求。
對于循環設計:
法規生效6年后,新批準類型的車輛必須遵守可再用性、可回收性和可恢復性(第4條)以及物質(第5條)方面的要求。
新批準類型的車輛必須包含至少25%的來自消費后塑料廢料的回收塑料,其中25%的材料必須來自報廢車輛的回收物(第6條)。
新批準類型車輛的設計必須有利于電池和電動機能輕易從報廢車輛中移除,并且不阻礙最有價值部件的拆卸和更換,以便再利用和回收(第7條)。此外,第9條規定了新車輛制造商制定循環性戰略的義務,第10條要求申報車輛中的回收內容,并提供有關車輛中部件、組件和材料的拆卸和更換信息(第11條)。這些要求應在法規生效3年后適用。法規還預見到一個新情況——法規生效后6年內投放市場的每輛車都應擁有數字化形式的循環性車輛護照(第13條)。
我國政策趨勢
得益于電動車需求激增及中國電動汽車生產成本優勢,中國有望于2023年底前成為全球大的汽車出口國。
我國在2021年發布的《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實施方案》中要求,到2023年,報廢汽車規范回收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汽車生產企業為責任主體的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模式;報廢汽車再生資源利用水平穩步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5%:汽車綠色供應鏈體系構建完備,汽車可回收利用率達到95%,重點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我們也可以通過一些數字簡單估算一下汽車領域的再生塑料需求量大概是多少萬噸。中汽數據范麗華女士表示,如果我們基于目前行業的一些數據,如來源于報廢汽車的回收塑料的產量、再生塑料產量、中國每年的汽車產量,大概可以算出汽車領域再生塑料的需求量。范麗華女士以2022年為例,來源于汽車的廢塑料回收量一共為110萬噸,再生塑料產量為1550萬噸,汽車產量為2702萬輛,那么當年汽車領域再生塑料的需求量大概是20萬噸。
“車用再生塑料”的調研征集
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CPRRA)受相關部門委托,就汽車行業再生材料的回收應用展開研究,為下一步中國應對國際結束塑料污染公約談判和出臺國內治理塑料污染政策做基礎支撐。
調研對象:汽車整車企業,汽車零部件供應商,改性塑料企業等車用再生塑料相關企業
調研內容:政策法規對車用塑料選材的影響;車用塑料回收、再生、應用再生料情況;汽車塑料原級循環和應用再生塑料遇到的問題和挑戰;車用再生塑料行業未來發展趨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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