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今年進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別是在稅收方面明確要求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的措施。
【塑料機械網 熱點關注】4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胡靜林主持召開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行業協會及企業座談會,圍繞稅務部門如何更好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與相關行業人士座談交流。
4月底前實現“反向開票”
胡靜林強調,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近年來部署實施了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有力促進了相關行業企業發展壯大。今年進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別是在稅收方面明確要求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的措施。稅務部門緊鑼密鼓抓好落實,積極開展相關業務制度完善改進和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實現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并通過實施“反向開票”進一步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賦予資源回收企業規范合法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同時讓持續開展出售報廢產品業務的自然人也能按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免征或減征政策。
在此基礎上,稅務部門還將依托稅收大數據,精準篩選符合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納稅人,加強宣傳輔導服務,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操作,以稅收政策的運行通暢、服務措施的持續優化、執法標準的全國統一,為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全產業鏈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助力大幅提升國民經濟循環質量和水平。
打擊稅收違法行為
同時,對不法分子利用“反向開票”以及地方違規招商引資造成的“政策洼地”進行虛開騙稅的違法行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等8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作用,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震懾;
對違法違規給予從事再生資源回收業務的納稅人財政返還、獎補行為的,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加大處理力度并追究相應責任,著力維護法治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良性循環,更加堅決有力地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山西、山東已陸續發文明確落實
山西省、山東省已經陸續發文,明確落實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制度。
40.落實稅收支持政策。落實好購置用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把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納入優惠范圍。落實國家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細化實施舉措。配合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不斷落實落細所得稅征管措施。積極優化創新宣傳輔導方式,對符合條件企業精細分類、貼標畫像,運用多種渠道精準推送政策,確保政策落實落地。(省稅務局負責)
(二十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精準高效落實好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加大企業購進設備、器具加速折舊,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等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發票開具、納稅申報做好全方位宣傳輔導。(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何為“反向開票”?
一般情況下,由銷售方(收款方)向購買方(付款方)開具發票,即常見的“正向開票”;所謂“反向開票”,即發票的開具流程與常規流程相反,由購買方(付款方)向銷售方(收款方)開具發票。對于資源回收行業來說,“反向開票”將在很大程度上解決長期困擾整個行業的開票難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這里“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就是“反向開票”。
以資源回收公司為例,一般來說,在報廢產品回收過程中,應該由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向資源回收公司開具發票。國發〔2024〕7號文件所說的“反向開票”,就是由資源回收公司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開具發票。
“反向開票”時須格外謹慎
“反向開票”雖然可以簡化交易流程、提高效率,但由于“反向開票”的政策較為特殊,開票單位須格外謹慎。
待相關政策明確后,符合條件的收購企業需要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歸類登記,并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反向開票”。同時,在進行“反向開票”前,收購方應與銷售方進行充分溝通,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確保銷售方同意由收購方開具發票,并了解開票的具體要求和流程,正確填寫發票內容、選擇正確的發票類型等,確保每張發票都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
“反向開票”容易被濫用于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中,屬于高風險事項。因此,相關企業必須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果被稅務機關查處虛開發票等行為,企業需補繳相關稅金、滯納金及罰款等,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將受到影響,情節嚴重的話,法定代表人甚至需承擔刑事責任。
滿足“反向開票”要求的企業,在開具發票時要注意留存真實準確的交易信息、合同備案材料等。報廢產品收購企業要加強采購全過程管理,包括簽訂書面采購協議,完整保存自然人身份信息資料,使用銀行轉賬方式匯款,避免現金交易,確保每筆“反向發票”的開具都有據可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中國稅務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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