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規則:
1.嚴禁斜拉超載使用。2.嚴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動力操作。3.在使用前須確認機件完好無損,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空轉情況正常。4.起吊前檢查上下吊鉤是否掛牢,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不得有錯扭的鏈環,雙行鏈的下吊鉤架不得翻轉。5.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面內拽動手鏈條,使手鏈輪沿順時針方向旋轉,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動手鏈條,重物即可緩緩下降。6.在起吊重物時,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動作,以免發生重大事故。7.在起吊過程中,無論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動手鏈條時,用力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8.操作者如發現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防止破壞內部結構,以防發生墜物事故。9.待重物穩固著陸后,再取下手拉葫蘆下鉤。10.使用完畢后,輕拿輕放,置于干燥、通風處,涂抹潤滑油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