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輥式破碎機(對輥破碎機)適用于在水泥、化工、電力、礦山、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煤礦等行業脆性塊狀物料的粗,中級破碎,其入料粒度大,出料粒度可調,可對抗壓強度≤160MPa的物料進行破碎。特別是煤炭行業,使用本機破碎原煤,只要經過除鐵、除雜、無須除矸、便可直接進行破碎,破碎出的物料,粒度均勻,過粉碎率低,從而簡化了選煤工藝,降低了投資和生產成本。
選擇質量好的對輥式破碎機對生產力的影響起到關鍵性作用,那么如何選擇*的對輥機呢?!來看一下質量辨別:
一、對輥破碎機機械行業標準試驗方法
1、焊接結構件除銹質量可用樣板對比方法或用止測法檢驗。
2、生產能力可用連續作業按時折算法測定,即將一段時間內(累計時間不少于0.5h)的全部破碎物料進行計算,折算成小時生產能力。
3、出料粒度可用標準篩網孔的篩組進行篩分測定。
4、噪聲的測試方法應符合GB/T 3768的規定。
5、對輥破碎機接合部位密封性試驗采用的機內裝入不少于10塊紅磚進行破碎,接合處應不漏灰。
6、非破碎物落入機內的安全試驗則用鑄鐵件做試驗。
7、滾動軸承溫度測定采用溫度計插入軸承座靠近滾動軸承處,每隔20分鐘測量一次,直到溫度穩定為止。
8、檢驗對輥破碎機的輥子尺寸和電機功率等技術參數的名義值應與產品標牌*。9、電控箱的絕緣電阻和耐壓性能的試驗方法應按照GB/T 5226.1的規定。
二、對輥破碎機檢驗規則出廠檢驗:
1、每臺對輥破碎機需經質量檢驗部門按本標準出廠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明書。
2、電控箱1S耐壓試驗為抽檢項目。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新產品試制;老產品轉廠生產;產品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進,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停產后恢復生產時;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型式檢驗內容應包括本標準的全部要求,型式檢驗應在合格的入庫產品中抽取一臺進行檢驗,檢驗中若不合格,則應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復檢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如仍有一臺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3、標志、包裝、運輸、貯存。